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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个老旧小区命运如何?珠海发布最新公示!速度围观
2021/12/27 9:58:46 来源:珠海房产之窗

近期,编辑发表的关于老旧小区的一篇文章引起网友热议。

近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专项规划(2021-2025)申请批前公示”,关于珠海老旧小区的前途如何,透露的信息量满满,如果你手里有老旧小区的房子,建议你认真看看。

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专项规划(2021-2025)

 

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 3号)的工作部署,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坚持共同缔造,建设美丽家园”的理念,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专项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重点摸查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合理评估改造需求,提出规划指引及“十四五”改造计划。

 

规划对象

老旧小区是指我市城镇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可适当延伸至20Q5年底前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的小区,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

 

规划原则

(一)区分重点,分类实施: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基础类及完善类为主,提升类为辅。重点优先改造基础类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完善小区配套,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儿童友好空间、社区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科学评估区分老旧小区改造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统筹改造时序,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以典型小区作为试点,总结改造经验,有序组织、分批推进。

(三)共同缔造,问需于民:以“参与式规划”为抓手,从居民实际需求出发,以社区居民为主体,责任规划师及社区规划师为辅助,多方参与,协作推进“共同缔造”,提高居民满意度。

(四)整合资源,连片改造:鼓励相邻老旧小区实施连片改造,统一规划公共空间,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合理配置便民服务设施,实现打包改造、整体运营。鼓励实施统一的区域化物业管理,提升综合效益,确保改造后小区可持续运转。

规划目标

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和“十四五”期间确需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储备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允许符合条件且确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增补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到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工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数量达到“十四五”计划总量的70%:进一步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制度框架,推进社区“共同缔造”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到2025年,基本完成229个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底数情况

珠海市域范围内现存老旧小区共有996个(其中2000年底建成的为925个、部分2005年底前建成确需改造的为71个),总用地面积约1342.88公顷,占全市现状居住用地面积的13.3%。总建筑面积约2308.00万平方米。其中,香洲区779个,占地1014.17公顷;斗门区124个,占地158.54公顷;金湾区93个,占地170.17公顷。

备注:

①部分小区由零散楼宇以街区形式合并。

②本规划研究范围不包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③2005年底前建成但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的小区,可纳入改造范围,但纳入数量不超过总数15%。

④香洲区包含香洲城区和高新区。

规划内容

(一)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要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做到应改尽改;完善类要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到宜改即改;提升类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做到能改则改。

①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②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③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二)改造分类

基于所需开展的整治内容类型和存量资源条件,将全市小区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结合片区(社区)需求按照“整合资源、统筹配套、连片改造”的原则进行。

各区老旧小区整治内容分类情况:

①基础类:建成年代久远,楼栋本体及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小区。

②完善类:楼栋本体较好,基础设施已规整或已完成基础类改造,或存在闲置用房和未利用空地,可进一步提升配套设施的小区

③提升类:结合片区(社区)需求可进行连片改造的小区。

④其他类:为特殊管制要求或已搬迁小区,本次规划不做改造建议。

备注:

如存在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因公共利益及应急安全需求等情况的小区,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报市政府批准确定其改造类型、计划时序。

老旧小区改造以居民实施改造诉求为首要,滚动更新年度老旧小区实施改造计划,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在财政承受能力基础上确定年度改造任务计划,并以“任务制”与“申报制”相结合方式推进年度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储备及居民意愿年度滚动调整,重点推进“基础类”“完善类”综合整治项目。

计划至“十四五”期末,全市改造老旧小区229个,占小区总数的23%,占地面积380.19公顷,占比约28%,总建筑面积594.79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5.18万户,按每户3.2人计算,将惠及约16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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