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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调整,与珠海这些人的住房有关!
2021/5/13 9:36:10 来源:珠海发布

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有调整!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21〕43号),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保标准已调整为1139元/人/月。

 

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由人均1650元/月调整为人均1709元/月,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目前珠海由政府统筹的公租房覆盖人群共六类,分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住房困难、专业人才、新就业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类。

 

低收入家庭类可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

 

准入标准提高,可进一步扩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覆盖面。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也可以申请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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