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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珠海人公积金提取政策变了
2020/12/3 11:08:17 来源:珠海特区报

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办理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补充通知》。据了解,从12月1日起,我市因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更“贴心”了,从原来的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最多不超过24000元。

 

  便民着力缓解困难缴存人租房压力

 

  这份《关于办理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补充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因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其坦言:此次调整政策,主要目的是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人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缓解困难缴存人租房压力。

 

  “今年年初,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我市住房公积金出台阶段性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将原来的每年支取限额18000元提高到24000元,这一次我们延续了这个提取额度放宽的政策。”该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最关键的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群众堵点问题,新政实施后,从原先一年只能取一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这样更符合租房人的实际情况,更有效缓解困难缴存人的租房压力。”

 

  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4项条件

 

  什么人能以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据介绍,凡是已在我市开户汇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满足以下4项条件的,均可以申请:

 

  1.申请人及配偶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住住房;

 

  2.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申请提取当月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出记录;

 

  4.申请提取当年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未超过24000元。

 

  据悉,目前职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非常方便,提取审批“全天候”“零材料”,自动实时“秒”批,资金划拨“秒”到账。职工也可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办理。

 

  提醒年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记者获悉,职工每次申请提取,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将按当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90%进行计算,一次性支取,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记者昨日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缴存单位9382个,累计缴存职工157.5万人,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8万笔共计212.2亿元。其中,中、低收入家庭贷款总额占比超九成,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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