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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 赶紧办这事!否则影响医保待遇!
2020/9/17 17:17:11 来源:珠海传媒集团

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注意!这件事得赶紧办,否则影响医保待遇!

 

2020年珠海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已开始征缴。截至8月中旬,还有部分参保人的医保费,没有扣缴成功。

 

珠海市社保部门提醒市民,参保人或监护人,需要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以便顺利扣缴新社保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然将影响医保待遇。

 

 

部分参保人没有扣费成功

 

媒体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新的社保年度,我市从7月起开始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城乡居民2020社保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截止8月中旬,还有部分参保人的医保费,没有扣缴成功。

 

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2020社保年度的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学生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10元,本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市外户籍珠海失业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1060元一年。

 

参保人或监护人需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以便顺利扣缴新社保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可通过微信自助缴费

 

参保人可到市税务部门前台刷卡缴费,或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自助缴费。

 

如果不确定是否缴费成功,可通过“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服务菜单栏中的“业务办理和查询”,点击“信息查询”,选择“参保缴费查询”栏目下的“居民医保缴费”,或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仍在读高中(含职中、技校、中专)已停保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保各办事处或全市任一村居委会办理继续缴费。

 

 

 

缴费成功与否将影响医保待遇

 

据悉,医保缴费是否成功,将直接影响参保人能否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自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停止缴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住院每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根据其连续参保缴费的时间确定。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在6个月至1年(含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1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如果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再参保,视为新参保。

 

例如,李同学从2018年7月起一直正常参加我市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医保,但在今年因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其医疗保险费在7月至9月下旬,仍未能成功扣款,那么,将从今年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并从10月1日起作停保处理。

 

因此,为了不影响医疗待遇享受,如果市民的缴费账户、联系电话等信息有变化,请及时通过“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服务菜单栏中的“业务办理和查询”,点击“业务办理”中的“医疗生育保险办理”,选择“居民和未成年信息变更”,或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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